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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9

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2〕115号),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0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6、2207、2208、2209、2210、2211、2212、2301、2302及23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5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