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4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调整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444号),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将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4%。
特此通知。
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调整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444号),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将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4%。
特此通知。
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