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6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333号),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9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煤2109和焦炭2109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25%和2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333号),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9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煤2109和焦炭2109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25%和2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