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培训-19-郑州商品交易所品种介绍-动力煤
发布时间:2019-12-13一、动力煤现货基本情况
(一)动力煤概述
1、煤炭的定义
煤炭是植物遗体埋藏在地下经过漫长复杂的生物化学、地球化学和物理化学作用转化而成的一种固体可燃矿产。它不仅是工农业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主要燃料,而且还是冶金、化工、医药等部门的重要原料。
2、煤炭的形成
各种煤都是处于一定煤化阶段的产物。成煤植物的多样性和在漫长的成煤过程中条件的千变万化,决定了煤的多样性、复杂性和不均一性。
成煤过程
成煤序列 |
植物→泥炭→褐煤→烟煤→无烟煤 |
||
转变阶段 |
第一阶段泥炭化 阶段 |
第二阶段煤化阶段 |
|
成岩分阶段 |
变质分阶段 |
||
转变条件 |
水中、细菌, 数千年到数万年 |
地下(不太深), 数百万年 |
地下(深处) 数千万年以上 |
主要影响因素 |
生化作用 |
压力(加压失水), 物化作用为主 |
温度、压力、时间, 化学作用为主 |
煤的变质程度与含碳量关系
|
泥炭 |
褐煤 |
烟煤 |
无烟煤 |
C/%(可燃基) |
50~60 |
60~74 |
74~90 |
90~98 |
煤主要由碳(C)、氢(H)、氧(O)、氮(N)、硫(S)和一些稀有元素和矿物质组成。从工业分析可以测定出煤中的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固定碳的含量。
3、煤炭的分类
依照煤化程度高低,各类煤的总体归类见下图:
我国煤炭分类
我国现行的煤炭分类国家标准是2009年国家颁布的GB/T5751-2009(见附录)。该标准是从褐煤到无烟煤的全面技术分类标准,将自然界中的煤划分为14大类,其中,褐煤和无烟煤又分别划分为2个和3个小类。
4、动力煤的类别和用途
(1)动力煤的定义和特点从广义上来讲,凡是以发电、机车推进、锅炉燃烧等为目的,产生动力而使用的煤炭都属于动力用煤,简称动力煤。
火电厂用煤的质量是锅炉设计和生产过程控制的重要依据。燃料煤的特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煤特性,二是灰特性。煤特性指煤的水分、灰分、挥发分、固定碳、元素含量(碳、氢、氧、氮、硫)、发热量、着火温度、可磨性、粒度等。这些指标与燃烧、加工(例如磨成煤粉)、输送和储存有直接关系。灰特性指煤灰的化学成分、高温下的特性、以及比电阻等。这些特性对燃烧后的清洁程度,对钢材的腐蚀性以及煤灰的清除等有很大的影响。
(2)动力煤的类别
动力煤主要包括有褐煤、长焰煤、不粘结煤、贫煤、气煤以及少量的无烟煤(具体煤种的介绍详见附录)。从商品煤来说,主要有洗混煤、洗中煤、粉煤、末煤等。
(3)动力煤的用途
煤炭在世界一次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为26.5%,低于石油所占比重37.3%,高于天然气所占比重23.9%。从世界范围来看,动力煤产量占煤炭总产量的80%以上。我国的动力煤消费结构中,有65%以上是用于火力发电;其次是建材用煤,约占动力煤消耗量的20%左右,以水泥用煤量最大;其余的动力煤消耗分布在冶金、化工等行业及民用。
(二)中国动力煤的生产
1、中国动力煤资源地区分布
分地区看,我国动力煤资源主要集中在华北和西北地区。华北地区的动力煤资源储量占全国动力煤查明资源储量的46.09%,西北地区也高达39.98%,即“两北”地区的动力煤资源储量占全国的80%以上。而工业发达的华东地区仅占全国动力煤资源储量的1.77%,东北和中南地区的动力煤占全国动力煤资源储量也仅为5.02%。
2、我国动力煤的煤种分布
我国动力煤煤种主要包括:不粘煤、长焰煤、褐煤、无烟煤、贫煤、弱粘煤、天然焦及部分未分类的煤种。我国动力煤的保有资源储量中,以不粘煤为最多,占动力煤查明资源储量的21.83%;第二是长焰煤,占动力煤查明资源储量的20.07%;第三是褐煤,占动力煤查明资源储量的17.69%;第四是无烟煤,占动力煤查明资源储量的15.24%;储量最少的是弱粘煤,只占动力煤查明资源储量的2.18%。
3、中国动力煤产量与构成
(1)中国动力煤产量
随着国内经济发展,我国煤炭产量连续几年环比上升。2009年,整合煤炭资源后,我国煤炭产量达到30.5亿吨,同比上涨10.99%。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产量增速有所放缓,年增速分别达到了6.23%、8.64%和3.98%。
2005-2012年中国原煤产量及增长率
单位:亿吨
数据来源:煤炭工业统计年报
2007-2012年中国动力煤产量及增长率
单位:亿吨
(2)我国动力煤供给特点近年来,我国动力煤供给整体呈现如下特征:随着一批新建、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煤矿技改完成陆续投产,煤炭产能增加,供应能力显著增强。受国际煤价波动和供需形势变化等影响,煤炭进口整体呈现出上行的走势。国有重点煤矿产量保持稳定增长,产业集中度有稳步提高的态势。
(三)动力煤消费情况
(1)动力煤消费概况
我国动力煤市场需求在较大程度上受宏观经济状况和相关下游行业发展的影响,属于典型的需求拉动型市场。2012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但由于动力煤价格出现大幅回落,消费增速较2011年略有回升,全年消费量约29.89亿吨,同比增长8.36%。
1、分行业动力煤消费量
我国动力煤消费集中在电力、冶金、建材、化工和其他行业。近年来,电力行业用煤是动力煤消费中最主要的部分,冶金行业用煤量逐年上升,化工和建材行业动力煤需求量保持平稳。
2012年,我国电力行业动力煤需求量为18.55亿吨,占动力煤总消费量62.23%;建材行业动力煤消费量占动力煤总消费量的21.05%,为6.28亿吨;化工行业动力煤消费量占动力煤总消费量的3.71%;冶金行业动力煤消费量占动力煤总消费量的3.37%;其他行业动力煤消费量占动力煤总消费量的9.64%。
2007-2012年我国动力煤消费量及结构
单位:亿吨%
年份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
消费总量 |
203855 |
209857 |
228246 |
254296 |
275160 |
298169 |
|
电力 |
消费量 |
134330 |
135750 |
143823 |
162872 |
175043 |
185548 |
占比 |
65.89% |
64.69% |
63.01% |
64.05% |
63.61% |
62.23% |
|
建材 |
消费量 |
41496 |
42585 |
49278 |
55343 |
59316 |
62779 |
占比 |
20.36% |
20.29% |
21.59% |
21.76% |
21.56% |
21.05% |
|
化工 |
消费量 |
9994 |
11806 |
12071 |
11691 |
10288 |
11058 |
占比 |
4.90% |
5.63% |
5.29% |
4.60% |
3.74% |
3.71% |
|
冶金 |
消费量 |
7285 |
7497 |
8308 |
8959 |
9634 |
10038 |
占比 |
3.57% |
3.57% |
3.64% |
3.52% |
3.50% |
3.37% |
|
其他 |
消费量 |
18750 |
21210 |
24010 |
24365 |
30003 |
38572 |
占比 |
5.27% |
5.82% |
6.47% |
6.07% |
7.59% |
9.64% |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煤炭资源网
2012年我国分行业动力煤消费比重构成
数据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2、分地区动力煤消费量
从地理上划分的六大区域来看,我国动力煤消费主要集中在华东、中南和华北区域,三大区域动力煤消费量占动力煤总消费量的73.82%,其余三区动力煤消费量仅占26.18%。
(四)中国动力煤进出口分析
多年来,我国煤炭的出口量一直呈递增趋势,直至2002年;从2003年开始,我国煤炭的出口量逐年下降;而从2003年开始,我国煤炭进口量却呈逐年增加趋势,除了在2008年略有下降。2009年,我国首次由煤炭出口大国一跃成为煤炭的净进口国。2012年由于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供大于求导致煤价大幅降低,进口数量飙升至2.89亿吨,而出口数量缩减至928万吨。
2003-2012年中国煤炭进出口趋势图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1、动力煤进口地区受煤炭资源、需求以及运输等因素影响,我国动力煤进口主要集中在中南和华东沿海地区。中南沿海地区动力煤进口省主要是广东、广西。广东、广西沿海工业加速发展以及紧邻沿海出口国的区位优势,导致近年来广东、广西口岸煤炭进口连创新高,以满足国内旺盛的能源需求。2012年广东省和广西自治区动力煤进口量占全国动力煤进口总量的39.1%。
2、进口总量和来源地从我国动力煤进口总量来看,呈现增加的趋势。2011年,虽然动力煤进口增速有所下滑,依然达到了17753万吨,而我国动力煤的贸易顺差高达16646万吨。2012年,随着煤价的大幅下跌,进口煤大量冲击国内市场,进口量首次突破2亿吨,达到了23497万吨,贸易顺差更是高达22700万吨。
2003年—2012年动力煤进口走势图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2012年我国动力煤总进口量为23496.5万吨,其中从印尼进口动力煤11555.15万吨,占动力煤总进口量的49.18%%;从澳大利亚进口动力煤4551.64万吨,占19.37%%;其他依次是越南和俄罗斯。
2012年我国动力煤进口量分国别所占比例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3、动力煤出口
从近年来我国动力煤出口总量来看,动力煤出口量呈减少趋势。2012年国内动力煤出口再度大幅减少,出口量不足1000万吨,达到了797万吨,同比减少了28.02%。
2003-2012年我国动力煤出口趋势图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4、出口流向与出口省市
我国动力煤主要出口日本、韩国、台湾等自然资源较为缺乏国家(地区)。我国动力煤的出口主要集中在内蒙古、陕西和山西三省,其他地方的动力煤出口量可以忽略不计。
二、动力煤期货基本情况
(一)动力煤期货合约
动力煤期货合约设计的基本原则是:贴近现货市场实际、遵循期货市场规律,方便现货企业套期保值,兼顾期货市场的流动性。
交易品种 |
动力煤 |
交易单位 |
200吨/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0.2元/吨 |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5% |
合约交割月份 |
1-12月 |
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最后交易日上午9:00-11:30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5个交易日 |
最后交割日 |
车(船)板交割:合约交割月份的最后1个日历日 标准仓单交割:合约交割月份的第7个交易日 |
交割品级 |
见《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
交割地点 |
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交易代码 |
TC |
上市交易所 |
郑州商品交易所 |
(二)动力煤期货交割制度
基准品、替代品和升贴水基准交割品: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5500千卡/千克,干燥基全硫≤1%,全水≤20%的动力煤。替代品及升贴水: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800千卡/千克,且干燥基全硫≤1%。其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5000千卡/千克时,货款结算价(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交割结算价-90;48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300千卡/千克时,货款结算价(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交割结算价-90)/5000×实测发热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300千卡/千克时,货款结算价(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交割结算价/5500×实测发热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超过6000千卡/千克的,按6000千卡/千克计算货款。全水>20%的动力煤可以交割。全水>20%时,以20%为基准,按照超出部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扣减重量(例如,实测全水为21.32%,扣重1.3%)。
(三)动力煤期货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1、涨跌停板制度动力煤期货每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2、保证金制度一般月份最低交易保证金设置为合约价值的5%。
交割月前一个月的上旬、中旬和下旬,分别收取5%、5%、10%的保证金。交割月收取20%的保证金。
3、限仓制度
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限仓数量依旧按照该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一般月份”、“交割月前一个月份”、“交割月份”三个期间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限仓标准。
(1)对期货公司会员的限仓数额规定
|
某一期货合约市场单边持仓量(N) |
期货公司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限仓比例(M) |
动力煤 |
N≥100万手 |
M≤25% |
N<100万手 |
不限仓 |
(2)对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限仓数额规定
限仓单位 交易时段 |
非期货公司会员及客户最大单边持仓量(含跨期套利持仓)(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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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月份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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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月前一个月份 |
上旬 |
中旬 |
下旬 |
60000 |
30000 |
10000 |
|
交割月份 |
2000 |
4、大户报告制度
动力煤期货交易实行大户报告制度。会员或者客户持有某期货合约数量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或者交易所要求报告的,应当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持仓等情况。根据市场风险状况,交易所可调整持仓报告水平。
5、强行平仓制度
动力煤期货交易实行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是指当会员、客户违反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定时,交易所对其违规持有的相关期货合约持仓予以平仓的强制措施。
动力煤期货交易实行强行平仓制度。会员或者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进行强行平仓:
(1)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
(2)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期货公司会员达到或超过持仓限额的,按照本办法第四章相关规定执行);
(3)进入交割月份的自然人持仓;
(4)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5)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6)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