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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油期权交易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7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权上市工作的总体安排,原油期权将于2021621日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上市交易。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自2021621日起,您可以按照修订后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通过我司申请能源中心交易编码及期权品种交易权限。对于具有境内交易场所实行适当性制度的其他上市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可享受适当性评估相关条件的豁免。

根据《期货经纪合同》中期权交易相关约定,若您通过我司开立的期货账户参与原油期权交易,即视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期权交易相关条款的全部内容,同意遵守期权交易的相关约定,并承担全部交易结果。

若您需要参与原油期权交易,请联系所属营业部办理。如有疑问,请致电公司客服热线400-6678-656

特此通知。

 

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