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培训-17-上海期货交易所品种介绍-纸浆
发布时间:2019-12-12一、纸浆现货基本情况
(一)品种概述
1、纸浆的概念和分类
纸浆是以植物纤维为原料,经不同加工方法制得的纤维状物质,是造纸工业的主要原材料。
纸浆根据原材料划分为木浆、非木浆和废纸浆。由木材为原料,利用化学、机械或二者结合的方法制得的纸浆统称为木浆。使用竹子、禾草等非木材纤维原料制成的纸浆称为非木浆。纸产品总量中约30%可作为二次纤维回收利用,该类二次回收的纸浆统称废纸浆。
其中,木浆可根据不同工艺分为化学浆、机械浆和化学机械浆。化学浆是用化学法将纤维与木质素分开获得纤维,化学法包括硫酸盐法、亚硫酸盐法等;机械浆包括磨石磨木浆、盘磨机械浆、热磨机械浆等。根据漂白程度不同,化学浆可细分为漂白浆、半漂白浆和未漂白浆(本色浆)。对于某一种具体品种,常以几种不同分类方法综合命名,例如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漂白硫酸盐阔叶木浆、本色亚硫酸盐苇浆、杨木磨木浆等,以便于使用者根据其名称而能大体了解纸浆的性能与用途。
木材按树种进行分类可分为针叶树和阔叶树两类,故木浆主要包括针叶浆和阔叶浆。针叶浆是由针叶树作为原材料制成的纸浆。针叶树叶状多呈尖细,因其质地较软又称为软木,如落叶松、云杉等。针叶树多生长于中高纬度地区,如北美、北欧、俄罗斯、智利等地区和国家。针叶树具有生长周期长(20-25年)、纤维长度长、芯材颜色较浅等特点。
阔叶浆主要由阔叶树作为纤维原料制成。阔叶树叶状多呈阔宽状,因其质地较硬又称为硬木,如桉木、桦木等。阔叶树多生长于中低纬度地区,如美国南部、巴西、智利和印度尼西亚等地区。阔叶树具有生长周期短(3-5年)、纤维长度短等特点。
目前,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以下简称漂针浆)和漂白硫酸盐阔叶木浆(以下简称漂阔浆)是市场上主流的两种木浆。纸浆具体分类如图1所示。
图1:纸浆的分类
2、常见漂针浆品牌介绍
我国常见漂针浆品牌主要进口自加拿大、美国、智利、俄罗斯和芬兰等国。其中,加拿大漂针浆品牌包括Northwood (北木)、 Celstar(月亮)、Cariboo (凯利普)、 Harmac (马牌)、 Catalyst Crofton (狮牌)、Howe Sound(好声)等;美国漂针浆品牌包括Alabama (阿拉巴马)、IP等;俄罗斯漂针浆品牌包括UST-Ilimsk (乌针)、Bratsk (布针);芬兰漂针浆品牌包括UPM Conifer (芬欧)等;智利的漂针浆品牌主要包括Arauco (银星)、Pacifico (太平洋) 等。国内漂针浆品牌主要为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针”牌。详细漂针浆品牌见表1。
表1:部分进口漂针浆品牌一览表
品牌名称 |
产地 |
北木、虹鱼、凯利普、月亮、好声、马牌、狮牌 |
加拿大 |
乌针、布针 |
俄罗斯 |
银星、太平洋 |
智利 |
芬欧、千湖、芬宝 |
芬兰 |
IP、阿拉巴马 |
美国 |
3、纸浆的生产流程和用途
⑴ 纸浆的生产流程
以漂针浆为例,纸浆的工业制造流程主要包括原料采贮和削片、蒸煮、洗涤、筛选、漂白、烘干、切片和打包等工序。在具体制造流程中,首先取全树长原木,将其剥皮并削成较小木片,经筛选的合格木片用氢氧化钠(NaOH)和硫化钠(Na2S)溶液蒸煮1至2小时。蒸煮液视有效化学成分浓度,可能补充部分经回收的蒸煮液以提高效率。蒸煮过程将除去木质素,使木材分解成纤维素纤维。蒸煮后的粗浆经洗浆机洗涤后,用筛浆机除去过大的碎片得到细浆。细浆经多段漂白和浓缩后,制成湿浆板并送入干燥机干燥。最后经切片和打包后,所得纸浆即可以浆包形式交货。具体制浆流程示意图如图2所示。
图2: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制浆流程
⑵ 纸浆的用途
木浆由于其纤维长、破裂强度高、拉伸强度好等特点,成纸具有耐折、耐破、撕裂强度高等特性,多用于生产涂布印刷书写纸、未涂布印刷书写纸、卫生用纸和特种用纸原纸等纸及纸板,所得纸及纸板再经造纸厂加工后制得图书、餐巾纸等纸制品流入市场。
非木浆由于其原材料易得、产地较近、价格低廉等因素,较多用于生产卫生用纸、包装纸及手工纸等,如本色竹浆抽纸、宣纸等。
废纸浆根据原料质量不同,经不同工艺处理后可用于生产新闻纸、瓦楞原纸及箱板纸等。
(二)纸浆及纸和纸制品市场概况
1、国际纸浆市场概况
近年来,全球纸浆总生产量稳定在1.8亿吨左右,其中化学浆产量约1.35亿吨;机械浆产量约0.28亿吨,化机浆产量约0.17亿吨。北美洲纸浆总生产量约6400万吨,占全球纸浆总生产量的35.5%。欧洲和亚洲纸浆生产量约4400万吨和4000万吨,占全球纸浆总生产量的24.5%和22.2%。美国、巴西和加拿大是纸浆生产量最多的国家,其产量分别约4800万吨、1800万吨和1700万吨。
近年来,全球纸浆表观消费量约为1.8亿吨。长期来看,全球纸浆消费量比较稳定,供需基本保持平衡。2008年与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世界纸浆消费量分别下降1.62%和7.26%。2010年市场出现复苏,消费量增长3.35%。近年全球表观消费量和生产量都维持在1.8亿吨左右。
2017年全球漂针浆总供应量约2744万吨,总需求量约2572万吨。中国漂针浆产量约3万吨,占全球总供应量不足1%;消费量为815万吨。
2、我国纸浆市场概况
据中国造纸协会统计,2017年我国纸浆生产量约7949万吨,同比增长0.30%。其中木浆产量约1050万吨,同比增长4.48%;废纸浆产量约6302万吨, 同比减少0.43%;非木浆产量约597万吨,同比增长1.02%。
2017年,我国纸浆消费量10051万吨,同比增长2.59%。其中,木浆消费3152万吨,占纸浆总消费量的31%,进口木浆消费量占纸浆总消费量的21%;废纸浆消费6302万吨,占纸浆总消费量的63%;非木浆消费597万吨,占纸浆总消费量的6%。
我国纸浆生产和消费情况详见表2和表3。
表2:2010-2017年我国纸浆生产情况(单位:万吨)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纸浆合计 |
7318 |
7723 |
7867 |
7651 |
7906 |
7984 |
7925 |
7949 |
其中:1.木浆 |
716 |
823 |
810 |
882 |
962 |
966 |
1005 |
1050 |
2.废纸浆 |
5305 |
5660 |
5983 |
5940 |
6189 |
6338 |
6329 |
6302 |
3.非木浆 |
1297 |
1240 |
1074 |
829 |
755 |
680 |
591 |
597 |
苇浆 |
156 |
158 |
143 |
126 |
113 |
100 |
68 |
69 |
蔗渣浆 |
117 |
121 |
90 |
97 |
111 |
96 |
90 |
86 |
竹浆 |
194 |
192 |
175 |
137 |
154 |
143 |
157 |
165 |
稻麦草浆 |
719 |
660 |
592 |
401 |
336 |
303 |
244 |
246 |
其他浆 |
111 |
109 |
74 |
68 |
41 |
38 |
32 |
31 |
资料来源:中国造纸工业2017年度报告
表3:2012-2017年我国纸浆消费情况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木浆国产进口 |
24.5%(2291) 8.6%(802) 15.9%(1489) |
26.0%(2378) 9.7%(873) 16.3%(1505) |
27.0%(2540) 10%(952) 17%(1588) |
28.0%(2713) 10%(956) 18%(1757) |
29%(2877) 10%(996) 19%(1881) |
31%(3152) 10%(1040) 21%(2112) |
废纸浆国产进口 |
64.0%(5983) 38.3%(3578) 25.7%(2405) |
64.9%(5940) 38.9%(3561) 26.0%(2379) |
65%(6189) 41.0%(3946) 24%(2243) |
65%(6338) 40%(3946) 25%(2392) |
65%(6329) 41%(4021) 24%(2308) |
63%(6302) 42%(4329) 21%(2063) |
非木浆 |
11.5%(1074) |
9.1%(829) |
8%(755) |
7%(680) |
6%(591) |
6%(597) |
总量 |
100%(9348) |
100%(9147) |
100%(9484) |
100%(9731) |
100%(9797) |
100%(10051) |
资料来源:中国造纸工业2017年度报告
注:括号内数字为具体产量,单位为万吨;
3、我国纸浆进出口贸易情况
2017年,我国进口纸浆2372万吨(包括漂针浆、漂阔浆、本色浆、机械浆、溶解浆),同比增长12.63%,每月平均进口197.7万吨,较2016年每月平均进口量增加22.2万吨。同年,我国纸浆出口9.87万吨,同比增长3.13%。出口纸浆平均价格为1364.74美元/吨,较上年平均价格增长19.73%。
2017年我国漂针浆(税号47032100)进口量为812万吨,同比增加8万吨, 平均进口价格为642.8美元/吨。我国漂针浆五大进口国分别是加拿大、美国、智利、俄罗斯和芬兰,2017年从上述5个国家进口漂针浆755.2万吨,占进口总量93%。其中,我国从加拿大进口漂针浆254.5万吨,占进口总量约31.3%。漂针浆进口量、生产量及进口依存度见图3。
图3: 漂针浆进口量、产量及进口依存度(单位:万吨)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
4、我国纸和纸制品市场概况
我国浆纸行业具有产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充分、产业链长,并且具有各产业关联度高、市场容量及发展潜力大、市场参与主体众多等特点,已经成为拉动林业、农业、机械制造、化工、自动控制、印刷和包装等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拥有规模以上纸浆制造企业45家、造纸企业2754家和纸制品制造企业3882家,合计6681家,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5203亿元,同比增长3.51%。2017年我国纸及纸板生产量11130万吨,同比增长2.53%;总消费量10897万吨,同比增长4.59%。人均年消费量为78千克(13.9 亿人)。2007年至2017年,纸及纸板生产量年均增长率3.77%,消费量年均增长率3.59%。2017年我国纸制品生产量6801万吨,同比减少5.41%;消费量6513万吨,同比减少5.76%。2007年至2017年,纸制品生产量年均增长率8.77%,消费量年均增长率9.00%。
2017年我国生产量及消费量增幅较大的纸制品主要包括生活用纸、箱板纸和特种纸。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用纸生产量和消费量分别增长4.35%和4.22%。受电子媒体和无纸化办公趋势的冲击,新闻纸的生产及消费量有较大幅度减少。纸及纸板生产和消费情况见表4。
表4:纸及纸板生产和消费情况(单位:万吨)
品种 |
生产量 |
消费量 |
||||
2016年 |
2017年 |
同比(%) |
2016年 |
2017年 |
同比(%) |
|
重量 |
10855 |
11130 |
2.53 |
10419 |
10897 |
4.59 |
1.新闻纸 |
260 |
235 |
-9.62 |
265 |
267 |
0.75 |
2.未涂布印刷书写纸 |
1770 |
1790 |
1.13 |
1689 |
1744 |
3.26 |
3.涂布印刷纸 |
755 |
765 |
1.32 |
609 |
634 |
4.11 |
其中:铜版纸 |
665 |
675 |
1.5 |
565 |
585 |
3.54 |
4.生活用纸 |
920 |
960 |
4.35 |
854 |
890 |
4.22 |
5.包装用纸 |
675 |
695 |
2.96 |
689 |
707 |
2.61 |
6.白板纸 |
1405 |
1430 |
1.78 |
1265 |
1299 |
2.69 |
其中:涂布白板纸 |
1345 |
1370 |
1.86 |
1205 |
1238 |
2.74 |
7.箱纸板 |
2305 |
2385 |
3.47 |
2364 |
2510 |
6.18 |
8.瓦楞原纸 |
2270 |
2335 |
2.86 |
2271 |
2396 |
5.5 |
9.特种纸及纸板 |
280 |
305 |
8.93 |
225 |
249 |
10.67 |
10.其他纸及纸板 |
215 |
230 |
6.98 |
188 |
201 |
6.91 |
资料来源:中国造纸工业2017年度报告
二、纸浆期货基础知识
(一)纸浆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 |
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 |
交易单位 |
10吨/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2元/吨 |
涨跌停板幅度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 |
合约月份 |
1~12月 |
交易时间 |
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月份的15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春节月份等最后交易日交易所可另行调整并通知) |
交割日期 |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
交割品级 |
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具体质量规定见附件。 |
交割地点 |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4%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交割单位 |
20吨 |
交易代码 |
SP |
上市交易所 |
上海期货交易所 |
(二)上海期货交易所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合约附件
1、交割单位
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以下简称漂针浆)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吨, 交割单位为每一标准仓单重量(风干重)2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标准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2、质量规定
⑴ 用于实物交割的漂针浆,其抗张指数、耐破指数和撕裂指数等三个指标应当符合或优于QB/T1678-2017《漂白硫酸盐木浆》中针叶木浆一等品质量规定, 尘埃指标应当符合或优于优等品质量规定,且D65亮度指标应当不小于87%。
⑵ 每一标准仓单的漂针浆,应当是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生产的指定品牌, 应当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书。
⑶ 每一标准仓单的漂针浆,应当是同一生产厂生产、同一品牌的正品浆商品组成。
⑷ 漂针浆交割以实测风干重计重。每一标准仓单的溢短不超过±5%,重量误差不超过±1%。
⑸ 每一标准仓单应当载明重量和件数,包装应当符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⑹ 标准仓单应当由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
(三)结算程序及相关规定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1、日常结算
交易所在各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一个专用的结算帐户,用于存放会员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会员应当在存管银行开设专用资金帐户,用于存放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交易所对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资金帐户的保证金实行分帐管理,为每一会员设立明细帐户,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会员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
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一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 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实际可用金额-上一交易日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实际可用金额+当日盈亏+当日期权权利金收支+入金-出金-手续费等。
结算完毕后,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低于最低余额时,该结算结果即视为交易所向会员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两者的差额即为追加保证金金额。
交易所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后,可以通过存管银行从会员的专用资金帐户中扣划。若未能全额扣款成功,会员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未补足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不得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2、有价证券
经交易所批准,会员可以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但亏损、费用、税金、期权权利金等均应当以货币资金结清。
期货公司会员持客户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应当提供经客户签章的《客户专项授权书》,但以客户的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的,客户可以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实施对会员的授权并将授权提交给交易所。
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业务由交易所结算机构负责办理,每日受理截止时间为交易闭市时。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以延长受理时间。
⑴ 有价证券的种类:
标准仓单和交易所确定的其他有价证券。
⑵ 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手续
申请:会员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时,应当向交易所提出申请。会员以客户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时,还应当提交经客户签章的《客户专项授权书》,但以客户的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的,客户可以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实施对会员的授权并将授权提交给交易所。
验证交存:以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的会员应当在申请获交易所批准后将标准仓单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提交交易所办理交存手续(具体操作办法见《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其他有价证券的验证交存应当符合交易所的规定。
⑶ 有价证券价值的计算方法
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的,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为该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充抵当日闭市前,标准仓单的市值先按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该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核算。其他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基准价由交易所核定。
(四)交割程序及相关规定
1、交割结算价
漂针浆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2、交割单位
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合约的交割单位为每一标准仓单重量(风干重)20 吨,交割应当以每一标准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3、质量规定
⑴ 用于实物交割的漂针浆,其抗张指数、耐破指数和撕裂指数等三个指标应当符合或优于QB/T1678-2017《漂白硫酸盐木浆》中针叶木浆一等品质量规定, 尘埃指标应当符合或优于优等品质量规定,且D65亮度指标应当不小于87%。
QB/T 1678-2017《漂白硫酸盐木浆》
浆种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 标 |
|||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
针 叶 木 浆 |
抗张指数a |
≥ |
N•m/g |
85.0 |
70.0 |
60.0 |
耐破指数a |
≥ |
kPa•m2/g |
6.5 |
5.0 |
4.0 |
|
撕裂指数a |
≥ |
mN•m2/g |
9.0 |
8.0 |
7.5 |
|
D65亮度 |
% |
75.0~88.0 |
||||
特性粘度值 |
≥ |
mL/g |
800 |
650 |
500 |
|
二氯甲烷抽出物 |
≤ |
% |
0.15 |
|||
尘埃 |
≤ |
mm2/kg |
10 |
30 |
70 |
|
灰分 |
≤ |
% |
0.4 |
|||
荧光性物质(254nmey 365nm) |
- |
合格 |
||||
交货水分 |
% |
16.0 |
||||
在打浆度为40SR(或“加拿大标准”游离度为300mL)时的实验室纸页物理性能。 |
⑵ 每一标准仓单的漂针浆,应当是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生产的指定品牌, 应当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书。
⑶ 每一标准仓单的漂针浆,应当是同一生产厂生产、同一品牌的正品浆商品组成。
⑷ 漂针浆交割以实测风干重计重。每一标准仓单的溢短不超过±5%,重量误差不超过±1%。
⑸ 每一标准仓单应当载明重量和件数。包装应当符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⑹ 标准仓单应当由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
4、交割商品的包装与堆放
⑴ 每一标准仓单的漂针浆应当是同一生产厂生产、同一品牌的正品浆商品组成。
⑵ 用于交割的漂针浆,应当符合交易所认可的生产厂生产的指定品牌商品的包装要求,每件浆包外包装应明显标出用以识别的产品名称等信息。
⑶ 到库漂针浆应该包装完整、清洁。指定交割仓库在验收时应当对整批交割商品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明显受潮、霉变、污染、破损严重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予以拒收,不得用于交割。
⑷ 到库商品中,如遇包装铁丝断裂或散块商品,应当重新打包,用规定的铁丝捆扎紧固,方可用于交割。包装费用由货主承担。
⑸ 用于交割的漂针浆每一标准仓单的标的物应当按货位堆放,以500吨为一个堆放货位。
5、交割商品必备单证
国产商品应当提供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以及生产厂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材料,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进口商品应当提供交易所指定
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与实物一致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产地证书(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材料,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国家税收、商检等政策调整的,应当遵守其规定,相关进口商品的单证要求由交易所另行发布。
6、指定交割库收费标准
⑴ 指定交割仓库仓储费0.8元/吨•天,入库费20元/吨,出库费20元/吨,过户费0.5元/吨。
⑵ 其它费用由有关机构按现行收费标准向漂针浆入库时的货主收取。
7、入出库检验
⑴ 到库漂针浆应当由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分为品质检验和重量检验两部分。品质检验以指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为准,品质检验报告符合交易所规定的质量标准才能生成标准仓单;重量检验以指定检验机构签发的重量检验报告为准。货主应当确保入库商品符合交易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⑶ 检验为抽样检验,抽样地点应当在指定交割仓库内,严禁在车站、码头等运输途中抽样。检验批量以同一提单为一个检验批次。每一检验批次的漂针浆必须是同一指定品牌、同一包装规格的商品所组成。
8、标准仓单有效期
⑴ 用于实物交割的国产漂针浆有效期限为生产年份的第二年的最后一个交割月份,超过期限的转作现货。
⑵ 用于实物交割的进口漂针浆应当在到港日起六个月内入库,有效期限为到港日的第二年的最后一个交割月份,超过期限的转作现货。
9、交割结算流程
实物交割应当在合约规定的交割期内完成。交割期是指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工作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交割程序如下:
⑴ 第一交割日:
① 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牌、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② 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⑵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⑶ 第三交割日:
① 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② 卖方收款。交易所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以延长交割货款给付时间。
⑷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10、交割流程
(五)风险控制相关规定
1. 保证金制度
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漂针浆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4%。
交易所根据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临近交割期)调整交易保证金, 调整方法如下:
漂针浆期货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交易时间段 |
漂针浆交易保证金比例 |
合约挂牌之日起 |
4% |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
10% |
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 |
15% |
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起 |
20% |
当某漂针浆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即D1、D2、D3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达到9%;或连续四个交易日(即D1、D2、D3、D4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达到12%;或连续五个交易日(即D1、D2、D3、D4、D5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达到13.5%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出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措施,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
N 的计算公式如下:
N = × 100%
其中,t=3,4,5
为D1交易日前一交易日结算价
为t交易日结算价,t=3,4,5
为D3交易日结算价
为D4交易日结算价
为D5交易日结算价
(六)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的每日最大价格波动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当某漂针浆期货合约连续出现同方向单边市时,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调整及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对应如下表:
漂针浆期货触板后涨跌停板幅度及保证金比例变动
交易日 |
涨跌停板幅度 |
当日交易时的保证金比例 |
当日结算时的保证金比例 |
D1 |
X% |
Y% |
D2涨跌停板幅度+2% |
D2 |
X%+3% |
D2涨跌停板幅度+2% |
D3涨跌停板幅度+2% |
D3 |
X%+5% |
D3涨跌停板幅度+2% |
D3涨跌停板幅度+2% |
注:X%表示漂针浆期货品种在D1时相对应的涨跌停板幅度
Y%表示漂针浆期货品种在D1时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水平
当某漂针浆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D1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D2、D3、D4、D5、D6交易日,D0交易日为D1交易日前一交易日) 出现单边市,则D2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在D1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的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D1交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在D2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的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
该期货合约若D2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则D3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若D2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若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则该期货合约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在D1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D2交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在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上增加2个百分点。
若D3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则D4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若D3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若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板),则当日收盘结算时,漂针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仍按照D2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收取,并且交易所可以对部分或全部会员暂停出金。
当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板)时,若D3交易日是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则该合约直接进入交割;若D4交易日是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则D4交易日该合约按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和保证金水平继续交易;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D4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暂停交易一天。交易所在D4交易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对该期货合约实施下列两种措施中的任意一种:
措施一:D4交易日,交易所决定并公告在D5交易日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化解市场风险,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在交易所宣布调整保证金水平之后,保证金不足者应当在D5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D6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比例均恢复正常水平;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与D3交易日同方向再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交易所宣布为异常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与D3交易日反方向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措施二:在D4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D3交易日闭市时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下同)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客户持有双向头寸,则首先平自己的头寸,再按上述方法平仓。
(七)限仓制度
交易所实行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单边持仓的最大数量。套期保值持仓头寸实行审批制度,不受本条限制。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各会员、各客户在每个会员处漂针浆期货合约的投机持仓应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进入交割月后,漂针浆期货合约投机持仓应当是2手的整倍数,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2手的整倍数。
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漂针浆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
漂针浆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限仓数额规定 (单位:手)
|
合约挂牌至交割月份 |
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
交割月前第一月 |
交割月份 |
||||
|
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 |
限仓比例(%) |
限仓数额(手) |
限仓数额(手) |
限仓数额(手) |
|||
期货公司会员 |
非期货公司会员 |
客户 |
非期货公司会员 |
客户 |
非期货公司会员 |
客户 |
||
漂针浆 |
≥50万手 |
25 |
4500 |
4500 |
900 |
900 |
300 |
300 |
注: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期货公司会员的持仓限额为基数。
(八)大户报告制度
当会员或者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额80%以上(含本数)或者交易所要求报告的,会员或客户应当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客户应当通过期货公司会员报告。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
(九)强行平仓制度
为控制市场风险,交易所实行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是指当会员、客户违规时,交易所对其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当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交易所对其持仓实行强行平仓:
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2、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
3、相关品种持仓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调整为相应整倍数的;
4、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5、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当予以强行平仓的;
6、其他应当予以强行平仓的。
强行平仓先由会员自己执行,时限除交易所特别规定外,一律为开市后第一节交易时间内。若时限内会员未执行完毕,则由交易所强制执行。因结算准备金小于零而被要求强行平仓的,在保证金补足前,禁止相关会员的开仓交易。
(十)风险警示制度
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制度。当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