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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6

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调整铜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期发【2026】56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国际铜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能发【2026】10号)经公司研究决定:

202629日(星期结算时起,铜、铝、铅、锌、氧化铝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铸造铝合金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线材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不锈钢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锡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黄金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4%;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6%;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品种

合约

代码

现行标准(%)

调整后交易保证金标准(%)

已上市合约

CU

16

17

已上市合约

AL

16

17

已上市合约

PB

16

17

已上市合约

ZN

16

17

氧化铝

已上市合约

AO

16

17

铸造铝合金

已上市合约

AD

14

15

线材

已上市合约

WR

13

14

不锈钢

已上市合约

SS

13

14

已上市合约

NI

19

20

已上市合约

SN

18

19

黄金

已上市合约

AU

23

24

白银

已上市合约

AG

25

26

国际铜

已上市合约

BC

16

17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