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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4

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调整燃料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期发【2026】54号)、《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能发【2026】9号)、《关于调整铂、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广期所发【2026】38号)经公司研究决定:

202625日(星期结算时起,燃料油、石油沥青、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纸浆、胶版印刷纸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原油、低硫燃料油、20号胶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铂、把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

品种

代码

现行标准(%)

调整后交易保证金标准(%)

燃料油

FU

13

15

石油沥青

BU

13

15

丁二烯橡胶

BR

13

15

天然橡胶

RU

13

15

纸浆

SP

11

13

胶版印刷纸

OP

11

13

原油

SC

13

15

低硫燃料油

LU

13

15

20号胶

NR

13

15

PT

23

27

PD

23

27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广州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