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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3合约临近交割提示

发布时间:2025-02-24

 

尊敬的客户:

本月最后交易日为228日,如您持有2503合约,必须符合交易所关于交割月合约持仓的相关规定:

1、郑商所、大商所、广期所品种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最后交易日是228

2、上期所、能源中心品种持仓在进入交割月前应调整为交割单位的整数倍

交易所

合约

数量(整数倍)

自然人最后交易日

 

 

 

上期所

螺纹、线材、热轧卷板

30手

3月10日

氧化铝

15手

3月10日

不锈钢

12手

3月10日

6手

3月10日

铜、铝、锌、铅

5

3月10日

黄金

3

3月10日

白银、锡、纸浆、合成橡胶

2

3月10日

天然橡胶、沥青

1

3月10日

燃料油

1手

2月21日

 

能源中心

国际铜

5

3月10日

20号胶

10手

3月10日

原油

1

2月18日

低硫燃料油

1手

2月21日

 

合约临近交割期可能出现成交不活跃、价格波动加剧等情况,为防范相关风险,请您根据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持仓。若您未及时处理,相关持仓可能会被我司或交易所强平,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产生的盈利可能被交易所没收,同时可能会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司客服热线咨询:400-667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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