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燃料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5尊敬的客户:
根据 《关于调整燃料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发〔2020〕247号)和《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能发〔2020〕127号),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0年7月16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将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将天然橡胶、石油沥青和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将燃料油、原油和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6%。
特此通知。
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