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3〕665号)经公司研究决定:
自2023年9月5日(周二)结算时起,玻璃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