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调整铜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上期发〔2023〕207号)、《关于调整国际铜、原油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上能发〔2023〕41号)经公司研究决定:
自2023年7月4日(周二)结算时起,铜、铝、锌、铅、黄金、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白银、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