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黄大豆1号等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6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调整黄大豆1号等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0〕127号),经公司研究决定, 自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将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将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将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
特此通知。
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