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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3

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调整铁矿石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大商所发〔2020123号)、《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函〔202098号),经公司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出如下调整:

 自2020324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将棕榈油、鸡蛋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2%,将焦炭、焦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

 自2020325日(星期三)收盘结算时起,将PTA期货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特此通知。

 

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