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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9

尊敬的客户:

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0319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调整以下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

精对苯二甲酸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

铝、锌、铜、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

铅、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

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6%

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8%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9%

特此通知。

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