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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品种及商品期权交易权限开通要求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3-06-16

本文所述特定品种及商品期权指,除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原油期货、原油期权以外的特定品种期货及期权。

一、开户渠道:

1、线上:仅支持自然人客户,通过冠通掌中宝APP【交易编码、权限申请】模块,或者通过掌上冠通【交易编码、权限申请】模块;

2、线下:自然人客户及单位客户;

二、开户资料

(一)自然人客户: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冠通期货交易者适当性交易编码/权限申请表、中国期货业协会知识测试成绩单(首次开通需提供);

(二)单位客户:营业执照副本、开户代理人、指令下达人等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冠通期货交易者适当性交易编码/权限申请表,参与期权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三)其他规定的资料。

二、开户资格:

1、首次开户:

(一)资金要求:账户申请开通权限前连续5个交易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二)知识测试要求:需自然人客户本人、一般单位客户指令下达人完成中国期货业协会知识测试,成绩80分以上合格;

(三)交易经历要求:近三年内10笔以上的境内外交易所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近三年内不少于10个交易日,合计20笔以上的境内期货、期权仿真交易成交记录;使用仿真期权申请权限的至少具有1笔以上行权记录;

(四)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五)公司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

2、适当性评估豁免开户:对下述情形的客户进行适当性评估时,可以不再对其基础知识、交易经历和可用资金余额进行评估:

  • 已具有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实行适当性制度的上市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
  • 已具有金融期货、原油期货交易编码的客户;
  • 已具有境内证券交易所期权交易权限的客户;
  • 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 已开通实行适当性制度的某一品种交易权限的,再通过其他开户机构开通该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
  • 近一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 50 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认可境外成交记录;

注:客户应当提供上述情形所述的交易记录明细、结算单据、交易权限或者其他凭证。

3、无诚信失信记录: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自律服务系统、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信用中国三个渠道对客户诚信情况进行查询,无查询结果可以申请。

三、开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