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镍等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6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调整镍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期发【2026】29号),经公司研究决定:
自2026年1月27日(星期二)结算时起,镍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氧化铝、铅、锌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不锈钢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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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
代码 |
现行标准(%) |
调整后交易保证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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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 |
NI |
16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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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铝 |
AO |
14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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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 |
PB |
14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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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 |
ZN |
14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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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 |
SS |
11 |
12 |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6日

